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现状及经验
一、发展现状
自2006年商务部批准第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以来,在“一带一路”建设的推动下,我国已建成一批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较具国际影响力的有中白工业园、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巴基斯坦海尔-鲁巴工业园、马中关丹产业园等示范园区,并带动了一部分国内中小企业走出去。截至2017年6月底,纳入商务部统计范围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总计103个,其中已通过商务部、财政部确认考核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共20个,2017年新增纳入统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有31个。
二、成功经验
我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主要特点是:以我国政府为引导支持、企业为实施主体,实行市场化经营;从分布的地区来看,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或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从开发模式来看,大部分园区均采用“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模式。
1.牢固建立科学的园区定位和产业规划
2.坚持合作开发及属地化经营策略
3.根据市场需求控制开发节奏,有序滚动开发
4.多种招商模式吸引企业入园,提供全流程服务
5.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6.两国高层推动共建
7.争取优惠的投资政策,改善营商环境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需要妥善处理的关键问题
一是投资环境。政局稳定,政策持久,是建设和维持产业园区良好发展的基本条件。二是区位选择。良好的区位条件有利于降低入园企业原料与产品运输的成本,以及便于获得当地城市服务的支持。三是制定规划。加快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获得两国政府的审批,对产业园区建设的成效具有关键性意义。四是优惠政策。主要包含税收减免优惠、入园成本优惠、廉价充足的劳动力、外汇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各种工作便利等。五是法律保障。制定明确的有关产业园区的投资法令和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界定外国公民和外资企业在产业园区投资或以其他形式经济合作的利益。
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创新发展与合作共赢的对策建议
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园区的投资方向、商业模式的选取、与合作国发展诉求的有效对接,以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为此,境外经贸合作区在开发过程中着重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投资方向应首先与东道国的发展诉求相符,并寻求共同价值
二、研究选取合适的开发模式
1.借鉴日本、新加坡的经验,由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主导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
2.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招商先行”的实施策略。
3.选取合适的东道国合作伙伴合作开发。
4.采取属地化经营策略。
5.寻求法规、政策支持。
三、探索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1.从土地和物业出售向资产持有转变。
2.探索由专注工业地产开发到全产业链服务。
3.开展股权投资,园区物业资本化。
4.从产城融合发展中获得收益。
四、做好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