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两大难点

Published:2018-11-30



一、各地海关执法力度与对政策解读存在差异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出口报关适用的海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8年第52号公告)和《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时隔8年的修订公告对报关单中的合同协议号、申报单位、经营单位、运输方式、提运单号、监管方式、备案号、许可证号等相关栏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应调整。


虽然我国海关相关法律依据较为健全,但全国各地海关在执法力度及对政策解读上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情况相同的报关业务在各地海关报关认定结果并不相同,企业就会非常困惑,不知应按照何种标准操作。


近年来,海关总署加大力度推进标准执法,信息化管理、电子技术等科技手段在海关执法监督工作中得到充分运用,监督水平显著提高,执法的差异现象正在逐渐减少。目前,海关正在进行海关总署直管的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的“两中心三制度”建设,目的也是要进一步统一规范海关执法标准,避免各地海关执法标准不统一造成的问题。


从企业角度来看,如果企业对执法结果产生异议,可以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与海关进行充分沟通,争取让海关执法人员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减少由于缺乏了解知识产生的误判。另外,企业还可以对有异议的海关执法结果进行行政复议程序,以“讨回公道”。


二、项目出口报关难度更大
目前,除一些可以在当地或第三国采购的物资材料(如水泥、钢材等)或特殊设备外,多数中资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项目多从中国国内采购设备物资再发运到境外。在进行出口报关时,多数企业选择委托报关行代理报关,而境外项目采购的产品从成套机电设备到普通生活物资,种类繁多,专业商品千差万别,对没有相关经验的报关行来说,准确报关存在很大难度。如果代理报关出现问题并累计到一定程度,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海关信用评定,严重的会被降级,引起企业其他信用方面的连锁反应,因此要谨慎选择报关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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